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选聘公告
时间:2025-05-09 来源:本站
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将补充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建立后,集团根据工作需要在备选库中选聘律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欢迎有实力的律所参与选聘。
一、选聘方简介
集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8日,集团注册资本60亿元,主体AAA信用评级,是湖南首家获得AAA等级的融资担保机构。
集团公司主要职责:以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再担保业务为主、市场性业务为辅,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为重点,规范开展再担保业务;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统一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构建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稳妥有序开展商业担保,打造集信贷、债券、基金等多渠道融资服务为一体的AAA级综合增信平台。
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主管部门要求,形成了再担保、政策性直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债券担保等四大业务板块,专注为全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优质、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多位省领导先后莅临集团考察调研,对集团的发展给予了深切关怀和大力支持。2021年11月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到集团考察调研,提出集团要 “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更好防范经营风险、更好强化党建引领”,要求集团服务实业、做强主业,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奋力打造有特色、有实力、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二、选聘工作概述
集团设立外聘律所备选库,当有法律服务需求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备选库中选聘律所。本次补充备选库仅对律所资格进行择优评选,集团不保证纳入备选库的律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集团对备选库律所进行动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剔除出库。
三、资质要求
(一)申请入库律所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律所执业许可证,成立年限在3年(不含)以上,当前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控机制完善(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成立时间以执业许可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更名或合并的可连续计算,提供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内控制度及制度执行说明,以上资料加盖律所公章);
2.拟配备服务团队律师不低于4名(含),且团队负责人至少为高级合伙人,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含年检页)并加盖律所公章,执业时间以律师执业证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3.执业信誉良好,律所及拟配备服务团队律师自2020年1月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律所及拟配备服务团队律师近5年年度检查考核合格(提供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律协相应证明材料及“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所(律师)检索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含年度考核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加盖律所公章);
4.在金融、担保等专业领域拥有较强的律师团队或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有服务国有企业的相关经验;
5.专业背景、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社会评价、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业绩等指标在同行业中具有比较优势。
6.本项目允许分所参与,但不允许总所和分所同时参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入库:
1.在为集团或下属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同时接受利益冲突方委托的;
2.在为集团或下属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3.因代理集团或下属子公司案件与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争议,以集团或下属子公司为被告提出诉讼的;
4.曾发表过损害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的;
5.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或保密义务期内,泄露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商业秘密或向外界披露不适当信息的;
6.服务协议期内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
7.存在被惩戒、处分、处罚记录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四、主要工作内容
外聘律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形式包括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纳入外聘律所备选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外聘律所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受委托,代理公司参与诉讼、仲裁;
(二)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件,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磋商;起草、修订或审查内部管理制度;就业务项目或其他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支持,进行法律审查论证;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处理日常纠纷,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声明)或者参与非诉讼(仲裁)谈判、调解等;
(三)就重大投资、资产并购、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五、评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集团将根据资质要求、申请入库文件以及需求情况对参选律所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入选律所。
六、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一)凡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意申请入库的律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其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领取相关文件。
(二)申请入库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7:30。
(三)文件获取及递交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42号新湖南大厦32层3205(风险合规部)。联系人:罗女士,电话:18274415183,邮箱:luo18274415183@163.com。
七、其他要求
(一)申请入库律所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入库资格,已入库的,剔除出库。提交材料不予退还,集团承诺对提交的材料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申请入库律所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
(三)本次活动由集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